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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板有同學問,他女朋友也要與他一同前往美國就讀,是否可以申請F2簽證一事,在此做個說明•
美國簽證大致上概分為四種,為F1--學生簽證、F2眷屬簽證、J1交換賓客簽證、B1/
B2簽證 •
因此就上述的分類來看,這位同學的女友將無法使用F2簽證方式一同前往就讀,除非這位同學與其女友先行在台灣結婚,成為合法的夫妻,這一點在留言版也有說明•
補充說明:
留學生的父母可辦B-1/B-2簽證赴美,其規定及辦法與觀光簽證相同,最長可停留半年。其配偶與子女可辦F-2簽證,但需符合下列條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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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必須提出有效的財力證明,足以支付在美期間的開銷,且表明一但依附的學生終止其學生身份時,將一同離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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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他們與學生同時赴美,只需以同一份I-20去辦理簽證,如他們稍後才去,則需另申請一份I-20,此表需註明學生准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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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停留的日期,及此I-20之目的為申請F-2簽證。 |
帶齊所需資料至美國在台協會申請F-2簽證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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